《静夜亮光》七月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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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神)就把光暗分开了。(创世记1章4节)

每个信徒里面,都有两种律在运行。根据他的本性,他只能顺服一种律,就是黑暗。如今光已照进来,这两种律不能彼此相容。请注意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21到23节的描述:“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,便有恶与我同在。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,我是喜欢神的律;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,和我心中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,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。”这种情形是如何发生的呢?是在神“把光暗分开”的时候。黑暗单独存在时本来是安静和不受干扰的;可是当主把光带进来,这其间就有了冲突,因为两者是互相对立的。除非信徒完全活在主的光中,否则这种冲突永远无止休。如果基督徒里面有了分歧,外面必然也显出分歧的现象。一旦主把光赐给人,他就开始把他与周围的黑暗分开,脱离世上宗教的外表仪式,现在除了基督的福音,再没有什么能满足他。他从世俗的社交和宴乐中退出来,寻求与圣徒交往,“我们因为爱弟兄,就晓得已经出死入生了。”光以类聚,黑暗也是如此。神所分的,我们就不要尝试把他们连在一起。基督既出到营外受苦,我们也当从世俗的人中间出来,成为独特的子民。他既是圣洁无辜、不沾染罪污、与罪人有别的主,我们也当像他一样,不效法世界,离弃一切罪,学习主的样式,与世人有区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