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生命隽语》12月12日
事奉他物
“我所亲爱的弟兄啊,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。”(林前10: 14)
假如你一个星期不得不花26个小时凝视着同样的东西,你会称那东西为什么呢?假如你迷恋所看到的东西,以至于不愿离开它,那它与你的关系怎么样的?假如你让它改变你的思考及行为模式,这东西是否太过于有威力?如果你让这东西告诉你什么是不对的,哪些是上帝不希望你介入的事,那么这东西是否就可以替代上帝呢?那东西是否就成了偶像呢?
一般的美国家庭每星期花26小时在看电视上,电视当然不是我们当今社会仅有的偶像,但它是最具影响力的偶像之一。其它可能替代我们对上帝热心的事物是运动、金钱、工作、嗜好或甚至其他的人。也许是音乐、电影或网际网络。
偶像会以各式各样的形式出现,并且会控制我们的生活。此时,我们应再看看上帝对以色列人民的愤怒,了解他对偶像的看法。以色列民事奉巴力和亚舍拉,而“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”(8节)。(士3:7)
让我们查看一下我们所热爱的事物,我们是否将我们的忠诚给了它物,而不是创造我们的全能的主?我们除了他以外,不可事奉其他的事物。
这属世的种种神明是空虚和徒然,
它们永远不能赐给我们心灵平安;
只有那唯一真神配得我们所有的爱;
愿我们永远不离开他,永和他相伴。
凡取代上帝的东西就是偶像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