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课:因信称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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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文:罗3:23-28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,如今却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地称义。2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,藉着人的信,要显明神的义。因为他用忍耐的心,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,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,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,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。既是这样,哪里能夸口呢?没有可夸的了。用何法没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吗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所以我们看定了,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

大纲:

一.称义的根据——神的恩典、耶稣基督的救赎(21,23-26节)

1.第一个根据:“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”(25节)

2.第二个根据:“祂用忍耐的心,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”(25节)

3.第三个根据:“使人知道祂自己为义”(26节)

二.称义的方法——相信而非遵行律法(22,27-28节)

 1.不是用“立功之法”,乃是用“信主之法”(27节)

 2.“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”(28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