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静夜亮光》七月廿九日
凡父所赐给我的人,必到我这里来;到我这里来的,我总不丢弃他。 (约翰福音 6:37 )
这句话包含拣选的教义。有一些人是父赐给基督的,这也包含有效呼召的教义。凡父所赐的必定到他这里来;不管他们如何顽强抵挡,他们终必脱离黑暗进人奇妙的光明。这里也指示我们信心的必要,因为凡赐给基督的人,除非他们肯到耶稣面前来,否则他们就不能得救。他们必须来,除了耶稣基督的门,就没有其他进入天国的道路。凡父赐给我们救赎主的,必须到他这里来;所以除非他们来到基督面前,就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。
哦! 这句话的能力和尊贵,是在于“必来”一词!他不是说他们有能力来,或说他们如果愿意就可以来,而是他们“必来”。主耶稣借着他的使者、他的话、他的灵、甜美又恩慈地催人来,叫他们享用他婚姻的筵席。他这样做,不是侵犯人的自由意志,而是用他恩典的能力吸引他们。我可能行使我的能力来影响别人的意志,但别人仍有完全自由的意志,因为受影响是建立在共同认可的法则之基础上的。但主知道怎样行,他借着不能抗拒的理由,对我们的悟性说话,藉着理性向我们的感情呼吁,用圣灵奥秘的影响力,在我们灵里动工,征服了我们的全人,使一个本来是悖递的人,如今乐意降服在主面前受他的管理,被他的爱所征服。可是我们怎样知道自己是神所拣选的人呢?因为神拣选的人就甘心乐意接受基督,以单纯和诚实的信心来到他面前,安息在他的救恩里。我们是否也这样来到耶稣面前呢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