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静夜亮光》八月廿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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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点火焚烧荆棘,以致将别人堆积的禾捆,站着的禾稼,或是田园,都烧尽了,那点火的必要赔还。(出埃及记二十二章6节)

如果有人点燃了别人的错谬,或点起他肉体私欲的火苗,使地狱的火在那人心中焚烧起来,那又该如何偿还呢?这种罪是无法估计的,结果也是不能挽回的。他若得赦免,回想过去所行必然深感伤痛,因为他所做的,已经无法挽回了!一个坏的榜样所燃起的火焰,即使多年的补偿,也不能扑灭。焚烧别人的粮食已经是严重的事,何况毁灭人的灵魂,那罪岂不是更大吗?我们应该反省过去所犯的罪,并且自问在今天我们里面是否仍然有一些罪,使我们的亲戚、朋友和邻居受亏损。

在基督的教会里,引燃纷争的烈火,乃是极其可怕的罪。当教会中有许多人悔改,神的名得荣耀时,魔鬼嫉妒和猜疑的工作就更猖獗。贮藏在仓库里金黄的麦穗,本是波阿斯劳苦的报偿,可是仇敌一把火,留下的只是一堆火烬。那使人绊倒的人有祸了。求主不让我们引起这样的灾祸,受苦的还是我们自己。协助纵火的人固然要受公正的惩罚,但首谋者更当受责备。教会中不和睦的原因是大家身上有刺,经过假冒为善的人煽动,因面连累到正直人,使地狱的火也着起来,没有人知道要烧到几时,哦!赐平安的主啊!求你使我们作个使人和睦的人,不要使我们助长纷争,以致在你的百姓中造成无谓的分裂。